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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價稅

持有土地期間課徵,自用住宅用地有特定適用條件。

地價稅是土地持有期間每年課徵的地方稅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並完成申請,與一般用地的稅率差距很大。

地價稅概念=課稅地價 × 適用稅率(一般用地另依累進公式計算)
類型稅率說明
自用住宅用地2‰不累進;須符合設籍、無出租或營業等條件並申請
一般用地第1級10‰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
一般用地第2級15‰超過累進起點、未達5倍
一般用地第3級25‰5倍至10倍
一般用地第4級35‰10倍至15倍
一般用地第5級45‰15倍至20倍
一般用地第6級55‰20倍以上
每年提醒: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者,原則上須在9月22日前申請,核准後當年可適用2‰;逾期通常自次年適用。
實際案例|自用住宅地價稅差多少?
案例假設:某筆土地地價總額為528,000元,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優惠;另假設若按一般用地第1級10‰計算。
自用住宅528,000 × 2‰ = 1,056元
一般用地528,000 × 10‰ = 5,280元
差額5,280-1,056 = 4,224元
同樣地價總額,本案例自用住宅用地稅額約為一般用地第1級的1/5。
一般用地若超過所在地累進起點地價,會進一步採累進公式,不能永遠只用10‰計算。
各縣市累進起點地價不同,一般用地實際稅額須依所在地累進起點及公式計算。
快速試算|地價稅
課稅地價總額(萬元)
試算類型
計算地價稅
一般用地若超過所在地累進起點地價,必須使用累進公式;此處10‰僅供第1級概算。